事件和新闻
(续前节)这对父子每天到商场来的时间也是非常固定的,很少有变化。到了晚上六点,他们就会准时带着三样东西坐进那个过道。这个过道是里外两扇门,一扇大门是沿马路的。客人进商场必要推开这扇大门,然后走到第二扇大门推门进去进入灯火辉煌的商场,这对父子二人带着一张小桌子、一只小凳子、一把椅子。然后小家伙会将那张桌子贴着里边一扇玻璃大门,脸面正对着玻璃坐下,从包里拿出作业本,借着商场里边通道的灯光,低头安静地写着笔上的东西。商场里灯光射出来的光线足够小孩看桌上的作业。那个中年男子则是竹椅背靠着墙壁,拿着一把扇子坐着。直到晚上九点钟,随着那个少年将作业完成以后,收拾起他的书、笔放进书包。父子二人就拎着那三样东西推开大门三二步地跨过马路,到了马路对面一排居民楼,钻进那黑不溜秋的门洞,消失在黑暗里。当他们离开的时候,保安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也不会转过头回头看一下他们刚才坐着的地方。因为刚才坐的的部位与晚上六时之前一样始终保持着原来的干净。所以保安对他们这对父子进出这三个小时,坐在那块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了。他们昨天来过,明天还会再来。这是一对夫妻离异以后,妻子独身一人离开了商场对面的那黑洞洞的房子,扔下了这一对父子两人。商场对面那黑洞洞的屋子,白天也是有阳光可以透过玻璃窗射入进去的,所以那间屋子在太阳没有被西面的高楼遮挡掉之前也可以说是一间“白屋”。但是到了太阳彻底西沉以后,那间屋子就变成了“黑屋”,虽然有时候也会偶尔的灯光亮着,但灯光亮着的时间不会长,只会很短。(下节待续......)—END—喜欢这篇文章欢迎转发分享◆ 责 编:任俣◆ 美 编:马麟◆ 审 核:陈明◆ 图 片:上海陈明律师事务所数据库※※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邮箱chenminglaw@hotmail.com,电话021-66600017,手机13501605043。
(续前节)我曾看到过有这么一位父亲,每天晚上会带着自己的儿子到海宁路大悦城商场去借空调乘凉,他的儿子只是在大商场的进出口处,就着一个小桌子坐在一个小板凳上,低头完成学校布置的当天的作业。孩子的父亲也是坐在一个有靠背的竹椅上,无所事事的样子左右看着进进出出的商场的人流,在商场的门口的工作人员也不会驱赶他们,保安们的目光永远盯着进出商场大门的人流。人流进进出出的,保安则左右注视着客人。保安全然没有看过一眼坐在大门过道落脚处的这一对父子俩,而这一对父子就是在保安身后。他们彼此之间没有交流,互不相扰。照道理,这一对父子坐在高级商场顾客进出道口,多少是有碍观瞻的。这一对父子坐在那边,虽然不像无家可归者的那副落魄的样子,但至少会给进出商场的客人一种心理不适感。那么高级一点的大商场里边有的是座椅,商场里面的座椅随处可见,为何这一中年男子与一个少年偏偏坐在过道口。小孩低头写字,中年男人有时翘着二郎腿,有时又并排的放下大腿坐在那块呢?这种场面,保安似乎与他们无关。但这与保安无关又讲不过去。保安的职责是什么?保安的职责就是守护商场的大门啊。保安不仅为顾客可能会偶尔的帮助一下推拉大商场的沉重的大门,更重要的是维护对商场环境的秩序与安全。而这对父子二人的行为不正好与他们的职责不是相冲突的吗。是的,确实相冲突。但保安却没有履行他们的“职责”,当然这一定是这家商场的场主默许这对父子坐在商场门口过道的行为。(下节待续......)—END—喜欢这篇文章欢迎转发分享◆ 责 编:任俣◆ 美 编:马麟◆ 审 核:陈明◆ 图 片:上海陈明律师事务所数据库※※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邮箱chenminglaw@hotmail.com,电话021-66600017,手机13501605043。
(续前节)这位男生在与律师交流的时候,是无气无力,而且每当他要“无气且无力”的时候,都要用眼睛朝向他的右边瞄一下他的母亲,然后才会做那个有气且无力的动作,他平行的向右边瞄一下她的妈妈的动作,身子是不会转向的,哪怕是轻微的转动都不会,就是不让他的母亲察觉到的眼珠向右转一下,这个动作说明什么呢?从他的肢体言语已经告诉律师了,他在要“有气无力”之前得先观察一下他的母亲此时此刻是属于什么样的一种状态之下,什么样的状态下他才可以“有气无力”;什么样的情况下他不可以“有气无力”。即使他可以“有气无力”,也只得在他妈妈面前“有气无力”,这不是古代孝道在父母面前不敢大声说话的礼教。而是这个男孩在这单亲家庭里没有父爱的陪伴,长期来在母亲负面的情绪环境下所形成的一种性格。这种性格就叫做怯懦。而这个年龄接近30岁的男子本身是不应该有的性格的表现。我们假设一下,这户人家如果不是单亲家庭,父亲母亲同在,这个30岁的男子在其母亲面前、在外人面前会不会那样呢一种怯懦的表情呢。(下节待续......)—END—喜欢这篇文章欢迎转发分享◆ 责 编:任俣◆ 美 编:马麟◆ 审 核:陈明◆ 图 片:上海陈明律师事务所数据库※※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邮箱chenminglaw@hotmail.com,电话021-66600017,手机13501605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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