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房地产(十七)

日期: 2022-03-08
浏览次数: 28

律师:“那你的父母去年离婚的时候,你为何不提出来也要参加分割房产呢?”

张琴:“去年我妈妈与我爸爸闹离婚的时候,在谈到分割财产的时候,我提出过也要一同分割上南路4006401室的房产的。

律师:“那为何不再做下去了呢?”

张琴:“法官不让我参加他们两个人的离婚诉讼。”“法官说,他们现在打的官司是身份官司,也就是离婚官司。”“至于上南路房子是他们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法官讲,如果我要争取当年的动拆迁利益的话,让我另行起诉什么叫确权官司。我也讲不清楚的东西。”

律师:“哦,我知道了,也就是上南路房产证上面,标明的是你爸爸的名字,你爸爸名下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

张琴:“对对,你讲的就是这个意思。”“也就是说,上南路房子我没有名份,只有他们两个人有名份,虽然房产证上只有我爸爸一个人的名字,但实际上我妈妈也有一半的,也就是百分之五十的份额。

律师:“所以,他们两位离婚的时候,房子评估下来现价是250万,双方各一半,你爸爸给了你妈妈一半,也就是125万。”

张琴:“对的,就是这个意思。”

律师:“那你妈妈拿到了这125万了吗?”

张琴:“没有。”

律师:“为何?”

张琴:“我爸爸没有那么多钱,东拼西凑的,也没有达到这个数字。”

(未完待续。。。)



该文章为原创。读者阅读后,就此可能产生的共鸣和感想,可以与我们联系,共同探讨。

电话:021-66600017

微信号:13501605043



Copyright ©2005 - 2013 上海陈明律师事务所
犀牛云提供云计算服务
X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