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节)
沈 开:但是华灵路房子是中山北路动迁费买的呀。
律 师:法院只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不问你购房款的哪里来的。我们如果换一个位置去想一想,如果让你去做法官,那你去判这样一个类似的案子,当然这个案子不是你本人的,是别人的。你会不会去为了这间房子的来源去追根索源,你自己仔细去想一想好了,这是第一。第二,你如果要分割动拆迁款,那你只有去分割中山北路的房子,因为就像你所说的,中山北路的房子动拆迁时有你的名字,而且还有你独生子女政策的奖励。在这种情况下,你只有去分割中山北路房子拆迁款,而不是分割华灵路房子的份额。
沈 开:那我就打中山北路房子份额好了。
律 师:从理论上讲,你是可以分割中山北路房子动拆迁利益的。但是你再计算一下时间,1998年中山北路房子动迁,现在是2016年,距今已经快18年了,这么长时间之后,你再打官司,这又是对你来讲也是一个风险。这么长时间之前你没有动,现在才想起来要动这件事情。你现在要起诉这件事情的动机,这是首先要被别人揣摩的第一感觉你的动机是有问题的。至于这个问题是让人嘴上讲不出来的感觉,但心里还是不太认可你的这个行为的。你想想看,当你的某种行为不被别人看好,在这样的情况下,你会顺利的得到别人对你的帮助吗。我们凭心而论,你也转换一下位置想一想。但是你如果要打中山北路房子动迁利益,时效可能又对你不利,所以你现在面临的是两难选择。
沈 开:那怎么办?难道我只有眼睁睁的看着沈荣生与他的老婆将华灵路房子卖掉吗?我已经与他吵过了,我跟他明确讲过的,我是不会让他卖、抵押等方法将华灵路房子处理掉的。我这样不是白忙一场吗,我难道真的将来要看他无家可归吗?
律 师:他怎么会无家可归呢?他不是还有行知路房子吗?他不是还有姚清陪他到老吗?
沈 开:律师,我跟你讲,这是不可能的,姚清将来不会照顾她的。
律 师:此话怎讲?
(下节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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