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琴:那太好了。谢谢律师了,让我看一下。
申请人张琴,女,汉族,24岁,住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400弄6号401室。申请人与张盛等人,共有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并于2016年11月22号之前预缴纳诉讼费14675.7元,由于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按时支付全部的诉讼费,特申请延期缴纳诉讼费,恳请法院予以批准,上述情况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此致,法院!申请人:张琴。2016年10月18日。可以呀,这样非常好的呀,可以让我不交诉讼费了。
律师:不是不付诉讼费,因为你的经济困难,而是延期缴纳,并不是免除你的诉讼费,而且是不是得到批准还要看法院回复呢,如果法院不同意的话,那你还得支付。
张琴:好的我知道了。
律师:大多数情况是要支付的,只是我帮你想的更多一点。这个申请书先寄到法院去,到时候看法院的回复情况再说。
张琴:好的。
律师:我刚才跟你解释过了,你理解就好,所以你请律师之前写的诉状是不对的,你只起诉你爸爸一个人是不对的,为何法院不受理你的诉状,就是这个道理,我帮你重新整理了一下起诉状,你看一下这个要你确认的。
张琴:好的,我签字签在哪里呢?
律师:你先看一下,仔细看好了再签字,不要什么都不看,就埋头签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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