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节)
法官:怎么啦?原告啊,我让你出去与你的律师去讨论怎么弄了那么长时间,我只给你十分钟,怎么这么长时间在外边有什么那么要紧的话要讲啊?
律 师:我们在外边只是谈一下小沈的报价,也很简单,也没有那么复杂,我们看你法官与被告也在交流,也就不进来插话了,等你们谈好我们再进来的。
法 官:那你们怎么说啊?如果你们谈不拢,我马上开庭了,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了?这个案子没有那么复杂的,考虑到你们是父子二人给了你们那么长时间,没有想到你们两个人今天罗哩罗嗦罗哩罗嗦的那么长时间。
沈 开:我要分割华林路房子的,因为里边有我中山北路动拆迁款份额的,当时中山北路房子动拆迁的时候呢,这间房子里是公房,里边有三个人户口,除了他们两个人以外,还有我一个户口在里边的,而且按照动拆迁独生子女政策,里边还有奖励的。所以我而且应该占有更多的份额的。
法 官:那你要多少啊,爽快点。
沈 开:我要130万。
法 官:被告你是什么态度啊?他有130万,你是怎么讲的?
沈荣生:我是不同意的。
法 官:这个你是不同意全部呢?也就是一分不给呢,还是他要130万,你少给他一点。
沈荣生:我原先是一分都不同意给的华林路房子里,他没有一点份额的,我刚才也跟法官说过了,中山北路动拆迁的时候,开开你还没有成年,也只有十几岁。动迁合同上虽然登记了你的名字,但你是属于未成年人,不享受动拆迁份身份的,而且你在未成年的时候吃穿住读书谈朋友讨老婆彩礼等,这些都是我们夫妻二人拿出来的,即使当初动拆迁拿到一点动迁款,这十几年来也老早用掉了,你现在大了讨了老婆了,回过头来跟我要当年的中山北路动迁钞票,这是没有道理的。
沈 开:我那个时候跟你生活过日子,你那个时候也应该养我的,你不养我,谁养我?再说老娘当时也给过你属于我的生活费的,而且你那个时候也有工资收入的,你下岗也有基本生活费的,而且你也在那个时候做生意的,有双份收入的,你不可能在这十几年里将中山北路动拆迁款全部用掉的,即使全部用掉,也是有部分用到了房子里去了,不可能全部用到日常生活开销上去的。为什么姚清今天不敢到法庭来呢?她不敢说假话,你们两个人敢不承认买华灵路、行知路房子的钱,不是用的中山北路房子动拆迁款。
沈荣生:我没有否认华灵路、行知路当时买的时候,没有用到中山北路动拆迁款在这里边。
沈 开:至少有部分吧。
沈荣生:整个家庭生活支出只有两条来源,一条来源,就是当时的动拆迁费;还有一条来源,就是我们夫妻两个人下岗工资跟做小生意的收入。
沈 开:那么好嘞,华灵路、行知路当初买的时候也用到了中山北路动拆迁款的在里边的,而里边也有我的份额在里边的,我今天要这笔钞票也没有错啊!
沈荣生:开开。那么当初我们两个人养你不要钱吗?
沈 开:这个我不管,那个时候我也小,再说你也应该养我的。
(下节待续......)
◆ 责 编:任俣
◆ 美 编:马麟
◆ 审 核:陈明
◆ 图 片:上海陈明律师事务所数据库
※※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邮箱chenminglaw@hotmail.com,电话021-66600017,手机13501605043。